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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率先出台规定!罗湖亮剑对领导“打招呼”行为说“不”!


有事找领导打招呼就可以了?

找了也没用,还会被记录!

7月8日

罗湖区在全市率先出台规定

对重点领域“打招呼”行为说“不”!

🙅🙅🙅



当天上午,在罗湖区纪委监委创新推出的“罗湖廉勤发布”第一期发布会上,罗湖区率先在全市出台《罗湖区领导人员插手干预行为登记备案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旨在有效治理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插手干预行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在全社会营造不插手干预的氛围。该《规定》自7月8日起施行。


据介绍,“罗湖廉勤发布”是罗湖区纪委监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平台,未来将以线上或线下的形式,定期发布罗湖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创新举措以及取得的相关成效。



针对此次会上发布的《规定》

它将覆盖哪些群体?

涉及哪些重点领域?

先通过一图了解一下!



更多详情

咱们接着来看!


 谁是“领导人员”? 

《规定》中指出,罗湖区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层副职以上负责人,以及其他具有职务、身份影响力的人员(含社会领域)存在插手干预行为的参照规定执行,可以说是实现了体制内外“全覆盖”。


何谓“插手干预”? 

是指领导人员采取过问、说情、打招呼等方式,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城市更新业务审批、规划土地监察执法、安全生产监管、选人用人等工作正常开展的行为。


 “重点领域”有哪些? 

从罗湖区近年查办案件的情况看,招投标、政府采购、城市更新等领域的很多腐败案件都是与领导人员插手干预行为相关。插手干预行为不仅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也成为权钱交易等腐败滋生的土壤。


《规定》涉及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城市更新、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查处、安全生产监管、选人用人等五大重点敏感领域,且对每个领域的“插手干预”情形进行了具体的规定。这五大领域涉及主体多元,廉政风险集中。


“制约措施”有哪些? 

《规定》明确了“两头”都管,即不仅对插手干预的领导人员规定了处置措施,还规定对未如实登记备案的被干预人也要视情况进行处置。报告程序简洁明了,易于操作执行,被干预人遇到插手干预行为直接向区纪委监委(对应派驻纪检监察组或派出纪检监察组)登记备案即可。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填报,可先口头报告,事后及时进行补报。


值得关注的是,《规定》还借鉴了政法系统关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做法,规定所有过问情况无需甄别,只要发生都需登记备案。对于登记备案人员有专门的保护条款和减轻或免于责任追究条款,鼓励被干预人敢于并愿意登记备案。遇到过问情形只要报告了,就可以减轻责任甚至免责。



《规定》制约措施有力

严格责任追究


☞ 从行为处置层面,不管是否违纪违法,只要插手了,区分一次、两次、三次及以上不同情形进行处置:一次约谈提醒、两次训诫、三次以上停职检查;


☞ 从查处层面,如果涉嫌违纪违法,则要予以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此外,还会把领导人员插手干预行为纳入领导人员廉政档案,并抄送区委组织部,作为干部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据;插手干预的领导人员属于市管干部或其他党组织管理的,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或向具有监督管理权限的其他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插手干预的人员属于社会领域的,移送有处置权限的相关机构处理。


苏顺清  摄

为何要出台《规定》?

发布人告诉你


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央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出台这个制度正是落实落细中央政策要求。

 

一是正风肃纪反腐的需要。在当前反腐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仍有个别领导人员出于个人利益,说情、过问、打招呼、递材料或者以其他明示或暗示方式插手干预一些重大事项,所以对领导人员的行为必须严格规范,对说情、过问、打招呼等违规干预行为必须严肃整治。

 

二是建设廉洁罗湖的需要。罗湖作为深圳最早建成区,熟人社会特征较为明显。在这项制度研究制定过程中,不少干部反映说情、打招呼的少了,那些原本想插手干预的人也开始收敛了,震慑效果初显。《规定》的出台对于杜绝罗湖区的领导人员插手干预行为的发生,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有着重要意义。

 

三是保护干部的需要。很多干部反映,遇到说情、过问、打招呼的,多数是同事、朋友、老乡,甚至上级领导,拒绝很为难,接受又违反纪律,心理负担比较重,导致工作难以正常开展。《规定》出台的目的,在于让那些想打招呼的领导人员免开尊口,推动干部正常开展工作。向社会传递一种信号——“逢问必录”,让辖区党员、公职人员都了解这项制度,让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不要再私下过问、打招呼了,找了也没用,还会被记录”。



接下来,罗湖区纪委监委将抓好《规定》落地执行,让“逢问必录”成为一种常态、一种自觉,同时起到教育和预防作用,最终做到全社会对插手干预说“不”,真正让制度发挥效用。




最后,重磅推荐!《规定》图解版千万别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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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规定的出台

是罗湖对治理领导人员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行为

所做的一项深入探索

对打造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

对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有重要意义

为“湾区枢纽、万象罗湖”建设

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信息来源:罗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区监察委员会

统筹整合:新时代新罗湖

长图制作:刘莹

如需转载,请注明以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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